朗读
全市各旅游企业:
按照全国、省、宁波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我局定于2014年6月在全市旅游系统中开展2014年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通过集中开展旅游系统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活动,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市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四周一行”活动展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达到弘扬安全理念,宣传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增进互相交流,提振安全信心,服务中心工作的主要目标。
三、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四、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1日—8日为安全生产文化周活动;6月9日—15日为安全文化节推介周;6月16日—22日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23日—3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日—30日为“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指导各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开展全市旅游行业宣传教育活动。
各旅游企业也要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工作,把安全宣传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圆满实施。
(二)围绕主题,密切协作,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分工协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认真部署、充分准备、围绕主题,把宣传贯彻《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穿于“安全生产月”活动始终。要本着“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原则,扩大宣传教育面,引导员工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治理,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树立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让安全生产常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三)结合实际,形成特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各旅游企业要依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在活动中要注意收集活动的文字和图像资料,活动结束及时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请于6月29日前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联系人:金永郎,联系电话:88571133,传真:88590585,邮箱:362177134@qq.com
奉化市旅游局
2014年5月26日
附件:1、奉化市旅游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名单
2、奉化市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安排
3、奉化市旅游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数据统计单
4、2014年奉化市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标语口号
附件1
奉化市旅游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指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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