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商品示范店:
为全面推进诚信旅游建设,不断提升奉化旅游形象,扩大奉化旅游知名度,提高奉化旅游美誉度,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内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理念,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企业诚信度和市场竞争力,逐步构建和完善奉化旅游诚信体系,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提升旅游形象。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凡奉化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旅行社、星(花)级酒店、旅游商品店均可参与评选。
参加“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管理规定,服从行业管理,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无旅游、公安、交通、物价、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记录。
三、评选办法
“奉化市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动态管理。市旅游局将根据考评标准,采取实地验收考评、社会公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选,同时按照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点)、旅游商品店四个行业分别制定“诚信旅游示范单位”评分细则,对参评的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企业争创(2013年3月—7月):旅游企业依据创建和评选条件和考评标准内容要求进行自测对照,自愿报名,填写申报表。并请将填写好的《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表》(附后),于2014年7月30日前上报市旅游局评选工作办公室。
2、评选验收(2014年8月—9月):根据各旅游企业的参创申报情况,市旅游局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和《奉化市“诚信旅游示范单位”评选考核表》对申报企业进行评选审定,确定候选名单。
3、网上公示(2014年10月12日—22日):将候选名单在奉化旅游网上公示,进一步征询意见。
4、颁奖授牌(2014年11月):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的情况最后确定名单,对获选单位进行颁奖授牌。
本次活动联系办公室为市旅游局质监科,联系电话:88571135。
附1:奉化市诚信旅游示范单位评选申请表
附2:奉化市诚信示范单位评比标准(旅游景区)
附3:奉化市诚信示范单位评比标准(星花级饭店)
附4:奉化市诚信示范单位评比标准(旅行社)
附5:奉化市诚信示范单位评比标准(旅游商品示范店)
奉化市旅游局
2014年2月27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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