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旅游企业:
根据宁波市旅游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奉旅〔2013〕41号文件要求,旅游局对6个主要景区(点)旅游质监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以及结合平时工作中所掌握的情况,从基础工作、投诉处理工作、宣传工作以及信息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考核。为了达到互相学习、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寻找不足、促进工作的目的。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是组织机构更加优化,质监网络进一步健全。大部分企业都能建立3人以上的质监工作小组;企业经营场所、游客集散地都公布了旅游投诉电话,并保持了畅通。
二是自身建设更加完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各企业质监部门组织各类培训学习,质监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如宁波滕头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了全体员工学习《旅游法》,强化了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服务意识。
三是质监手段更加丰富,质监模式进一步创新。各企业质监机构积极探索旅游质监工作新举措,不断丰富工作手段和方法。如溪口旅游集团采取工作前移,主动服务,预防为主的工作模式,严格控制景区管理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投诉事件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总结2013年度各企业的质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度建设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没有完善旅游质监工作制度;2、投诉记录不及时、不规范,不能将处理投诉工作全过程准确记录下来;3、少数企业对本次年度检查考核重视不够。
三、考核结果
2013年度旅游质监先进工作单位:
溪口旅游集团公司
宁波滕头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旅游质监先进个人:
董幼芬 宁波滕头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
徐 敏 奉化市溪口旅游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副主任
成佩珍 奉化市溪口大佛景区
骆玲 奉化市溪口民国大杂院办公室主任
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奉化旅游形象的全面提升,旅游质量的持续提高,再创新功。其他旅游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旅游质监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
奉化市旅游局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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