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旅游企业: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我市在2013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发生的各种旅游突发事件,保护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旅游安全事故暂行规定》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执政为民”、“以人为本”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紧急预案,在最快的时间和最小的范围内予以控制。
二、组织保障
1、为了妥善、及时地处置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我局决定成立2013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理全市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
组 长:市旅游局局长 张乐意
副组长:市旅游局副局长 兰万福、冯晓虹
成 员:殷志军、吕政达、罗珍贵、金永郎、叶奇华、范勇、王飞国、董瑞英
2、相关旅游接待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随时处理区域内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并根据市旅游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令,处理旅游突发事件。
三、处理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相关旅游接待单位和旅游管理部门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应立即组织救援,将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各单位和人员应坚持首接负责的原则,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立即处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迅速转送有关单位处理并负责督促办理。
3、相关旅游接待单位、管理部门和人员应坚持加强请示的原则,遇有把握不准的问题,或情况特别紧急、严重的,应按照管理权限逐级请示。
(二)程序
1、接到轻微事故报告,由市旅游局行管科负责处理;一般事故,由副组长负责;重大、特大事故,由组长负责处理。
2、接到事故报告后,处理负责人应立即指派有关成员,协调有关力量,赶赴出事地点,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旅游安全事故按正常程度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重伤员经现场急救后,要及时转送到有合适医疗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检查和医疗。涉外旅游事故,应伤员所在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在办妥有关手续的前提下,可派医护人员协助将伤员转送境外。
5、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有关单位要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件时,应作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四、事故报告
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各旅游单位应坚持及时报告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及时报告。
2、在旅游景区、饭店、旅行途中或其他场所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报告人或报告单位应以最快速度向110、119或120报案,请求紧急救援,除向当地消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报告外,同时向我局报告。
3、有组织接待的旅游团队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接待旅行社应以最快速度向110、119或120报案,请求紧急救援,并向当地消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同时向组团旅行社报告。组团旅行社接到报告后,应按照管理权限,以电传、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在事故发生45分钟内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我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以电传、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在接报告后45分钟内报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委会和宁波市旅游局。
5、报告应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事故原因、善后处理、当事人重要反映、投保和理赔情况等内容。
五、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在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后,旅游接待单位应进行书面总结,报我局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结应包括事故原因、善后处理、经验教训和防范及今后改进措施等内容。
六、工作要求
1、十一黄金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在十一黄金周期间,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随时做好赶赴现场协助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
2、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市旅游局和相关旅游接待单位应加强与安监、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关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紧急救援网络,提高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4、市旅游局和相关接待单位始终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组织接待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员工的的安全教育,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1)旅游饭店:重点应做好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各种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救援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
(2)旅游景区:重点应制定大型旅游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测最大安全接待容量,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大型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自查自纠,特别应做好重点地段、活动人流瓶颈等重点部位安全疏散、指挥工作;险段陡坡应有足够数量的警示标志;在游客接待接近饱和数时,应控制游客数量。
(3)旅行社:重点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应周密安排好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路线,选择合格的旅游车辆,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推荐游客购买个人保险;应对司陪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情况,特别是远途行驶的旅游车辆应选派有经验、线路熟悉的司陪人员,做到不超载、不违章、不疲劳驾驶、不开故障车,切实保证游客的安全。
奉化市旅游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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