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
为了确保局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的规范有效运作,切实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市审管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能力的通知》的要求,除需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外,全部实行“一审一核”制度。
现将本局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如下:
一、下列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度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
2、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下列事项需要进行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不实行“一审一核”制度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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