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的通知》(甬东旅政发〔2019〕36号)和《关于印发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甬东旅社〔2019〕63号)要求,为确保2021年度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积分入学)申评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评受理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截止日前一天(法定工作日)。
二、申评对象
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三、申评途径
申请人可自愿向居住地所属镇设立的服务窗口提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积分)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申请表》及其他申评材料。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原件,确保人证一致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量化积分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专属积分档案号,当场完成对申请人的提交的所有资料的高清拍照,并打印受理回执给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结束后,窗口工作人员要指导申请人查询积分审核进展,申请人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窗口工作人员要协助做好积分复核申请工作,审核评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五、镇流动人口办主要工作
一是做好积分入学申评政策的宣传和解答。政策宣传和解答要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同时,镇量化积分申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依据《关于印发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的通知》(甬东旅政发〔2019〕36号)做好政策宣传与咨询解答。政策宣传和咨询解答态度要热情,职责分工要明确,只解答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问题,且口径要与文件内容一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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