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林地保护,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巩固和发展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林地管理的规定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林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保护林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是东钱湖开发建设的优势和价值所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林地林木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决不能以牺牲林地、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坚决把林地保护工作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抓实。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林地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
二、依法依规,结合实际,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
开发建设尽可能不占或少占林地。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办法(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进行报批。涉及省级公益林的,须报请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实施占补平衡。
东钱湖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做到既满足我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用地的需要,又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实现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双赢”。涉及林地的批次用地在报批建设用地前必须先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并列明林业部门同意的相关文号。对因违法审批、越权审批等违法行政行为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要依法追究审批机关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机制,明确责任,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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