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建筑业发展,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发挥其引领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9〕99号)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表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表彰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建筑业发展,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发挥其引领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 业家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9〕9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优秀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管理先进,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优秀建筑业企业家是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卓越,所在企业各项指标处于行业领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的评选,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平择优、注重诚信、扶优扶强、扶专扶特,鼓励先进”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建筑业企业家每两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每次评选优秀建筑业企业不超过5家,优秀建筑业企业家不超过5名。
第五条 东钱湖旅游度区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由区建设局组织评选,报管委会审定公布,并给予表彰。
第六条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行为规范,综合信誉良好;
(二)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三)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完善,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四)经济效益良好,产值利税率、产值利润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五)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人才培养、职工权益保障,企业凝聚力强。
第七条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优秀建筑业企业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总承包企业建筑业产值、利税总额均排名前列;
(三)评选周期内获得一项以上地市级及以上质量、安全奖项或示范工地称号。
第八条 评选年度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建筑业企业:
(一)企业总产值和利润连续两年下降15%以上的;
(二)发生较大安全、质量、环境生产责任事故的;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企业经营方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发生一起一般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承接业务。
第九条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优秀建筑业企业家评选的条件: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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