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BDQD00-2016-0001
区建设管理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四期项目(Ⅰ号)建设,经管委会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宁波市东钱湖棚户区改造工程四期项目(Ⅰ号)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区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购买主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承接主体宁波东钱湖景福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内容包括对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内的沙家垫村(后五港0436地块、前五港、邵家弄)333户及方水村422户集体住宅进行货币化拆迁安置。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确定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后,授权区建设管理局与承接主体签订该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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