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市农业局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甬农发〔2015〕1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面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把握工作原则
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专业性强,必须把握好政策原则,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一)依法依规有序操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制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承包合同,建立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实、准确。
(二)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进一步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而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确权登记颁证,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做到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地块和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对人均耕地少于0.2亩且地块未落实到户、已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的村,经村组申请、镇审核、管委会批准,可以暂缓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坚持确地为主。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四至明确清晰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对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原有承包地块四至难以明确的,可在所涉整片土地测量定位基础上,采取虚拟还原、按序排位等农民认可的办法确权确地。对少数村人均耕地少、地块未落实到户、实施整村搬迁、整村整组流转等原因导致原有承包地块四至难以明确的,可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必须充分体现农民意愿,由发包方提出,经过镇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同意。
(四)坚持民主协商。对界址不清、地块不明等疑难问题要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组织熟悉土地承包历史与现状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妇女代表参与,做好情况调查、地界指证、调解纷争等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确权登记的主要环节要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农户签字认可,对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及时通知到户到人。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强行推动。
(五)坚持注重实效。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三、目标任务
建立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体系,做到权属合法、确权精准、登记完整、权证适用、信息管理等五项要求。权属合法,就是以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为基础,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按法定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确权精准,就是根据农业部行业标准和精度要求,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等成果,通过图解、实地测量等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弄清搞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和四至,明确空间定位;登记完整,就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要素完整记载于登记簿;权证适用,就是根据登记簿内容,适时为承包农户换发新版权证;信息管理,就是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等实行高效的信息化管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计划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
四、主要内容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核心是确权,重点是登记,基础是权属调查。各村要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切实保障工作质量。
1.资料清查。各村要收集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材料、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变更资料等相关权属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组卷,按要求进行补建、修复和保全,摸清承包地现状,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原始记载;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收集、整理、核对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及其变动等信息,并结合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推进承包原始档案管理数字化。
2.权属调查。各村和测绘单位根据测绘部门提供的1:2000的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和所收集的材料,开展承包地权属调查,并填写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调查表。
3.现场指界。由镇、村工作小组和测绘单位人员共同配合,与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人采取图上指界与实地指界相结合的方式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并形成地块分布图。实行确权不确地的,要对所涉整片地块进行测量定位,依据农户二轮承包关系,采取确股、确量、确利等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
4.地块测量。根据调查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调查表,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采用“图解+实测”的技术方式,测量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和空间分布等情况,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调查工作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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