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蓝色屋面(立面)”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蓝色屋面”(立面)
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适应低空域开放的新形势,进一步改善城市景观面貌,进一步做好G20峰会环境提升工作,扎实推进“两美宁波”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工业建筑和附属设施色彩整治与管理的通知》(浙建〔2016〕3号)、《关于抓紧制定“蓝色屋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改拆办〔2016〕18号)及《关于印发<宁波市“蓝色屋面(立面)”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甬改拆〔20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工业建筑色彩设计技术导则(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一年半的时间,全面完成区域内民航机场起降航线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航道(码头)、城市主干道等重要干线两侧视线可及范围内的“蓝色屋面(立面)”整治工作,消除不协调的蓝色等彩色屋面(立面),并形成建筑色彩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建筑色彩与大地景观的协调融合,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
二、整治工作原则
本次整治按照“全面整治、有序推进、抓大不放小、先整大后整小”的原则,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凡违法搭建的一律拆除;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搭建一律拆除;凡历史存量违建中不符合“无违建”创建标准的一律拆除。凡属合法建筑但存在视觉污染、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一律按照标准进行材质或色彩改造,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三、整治范围及方式
本次整治行动中提到的“蓝色屋面”、“蓝色立面”特指与自然环境不协调的蓝色等彩色屋面(立面)。
(一)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起降航线范围内的“蓝色屋面”;
(二)区域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航道、城市主干道等重要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蓝色立面”。
对上述范围内的“蓝色屋面(立面)”,凡违法建筑要坚决依法拆除;非违法建筑和附属设施按照建筑色彩设计导则采取改、换、喷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颜色以灰6为基准色,钢棚采用亚光聚酯面漆,喷漆量一般控制在100-120克/平方米。
四、时间安排
(一)排摸阶段(2016年4月28日前)
2016年4月28日前完成全域范围内的“蓝色屋面(立面)”情况排摸登记、建册上报。
(二)整治阶段(2017年9月底前)
1.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起降航线(飞行高度1000米)范围内的“蓝色屋面”;全区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蓝色立面”整治工作务必在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省定任务中的一号、二号区域)。
2.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起降航线范围(飞行高度1000米以上)、区域内国道、省道、航道、城市主干道等重要干线两侧视线可及范围内的“蓝色屋面(立面)”整治工作务必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省定任务中的三号区域)。
(三)验收阶段(2017年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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