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BDQD00-2016-0006
各有关局(办)、东钱湖镇: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安全用电水平,有效防范人身触电事故,减少因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保证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目前我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现状,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参照鄞州区做法,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换装)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了解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重要性和运行现状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又称漏电保护器。根据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规定,住宅和末端用电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这是防止用户内部用电设备绝缘破坏、预防人身触电和电气火灾等的有效措施之一。农村低压电网一般采用总漏电保护、家用漏电保护和末级漏电保护等多种保护方式,其中尤以家用和末级保护最为重要。
据统计,我区农村居民未安装或已安装但失效、退出运行、运行超寿命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占比约80%。因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未安装或未投运引起的越级跳闸停电事故占我区农村公用变压器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总保”)跳闸停电事故总数的78%以上。近几年,在用户电器使用不当和线路过载、老化时,因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未安装或未投运造成的电气火灾,占火灾总数的相当比例。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我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换装)工作,在原有基础上集中开展,保证在2016年年底实现农村用电保护面100%。
(二)安装配置要求
1.农村公用配电变压器的配电箱内或配电屏内每条低压线路出线处应安装“总保”;
2.每只农业生产用电引落箱出线侧必须安装农业生产用电“末端保护器”;
3.农村居民家庭生活和小型(家庭)工业用电必须安装“家保”;
4.设备采购由镇政府与东钱湖供电所共同把关,优先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相应产品。
三、费用落实
(一)农村公用配电变压器“总保”的购置安装费用由东钱湖供电所协调鄞州区供电公司负担;
(二)农业生产用电“末端保护器”相关购置安装费用以村为主,镇政府适当补助,受益农户适当出资;
(三)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家保”相关购置安装费用拟参照鄞州区做法,采取区、镇财政各负担50%的方式解决,我区用电农户约12700户,每户约110元,计140万元,区镇各负担70万元;
(四)小型(家庭)工业用电“家保”的购置安装费用由用户负担。
四、工作安排
(一)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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