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五水共治”的战略决策部署,抓好我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关于《宁波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甬机事发〔2014〕18号)文件精神及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公共机构为主体,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在中心城区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引导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树立一批公共机构节水标杆单位,带动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以实际行动推进“五水共治”工作。
二、创建对象
区直各机关、区级各事业单位。
三、创建目标
2016年,20%以上区级机关单位创建成节水型单位。至2020年,全区所有公共机构都要创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区级事业单位创建成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公共机构成为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的必要条件。
四、具体要求
在重点用水公共机构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必须加强节水管理、推进节水技术应用,加强节水器具普及率、人均用水量、水表计量率、锅炉冷凝水回收率、中央空调冷却水补水率等指标考核,推动单位加强用水管理,降低人均用水量,提升用水效率水平。
节水型单位建设具体要求:
(一)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单位节水管理机构和队伍,明确节水管理主要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定并实施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
(二)加强人均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取(用)水定额标准和用水计划指标,按照定额标准和用水计划指标对标达标,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三)加强用水管网(设备)建设,完善用水计量配备和管理。依据GB 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配备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节水统计制度。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要建立水使用实时监控体系,加强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建立日常巡查和检修制度,防止跑冒滴漏。
(四)加强节水器具改造,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积极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器具、新设备,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器具和设备。加强冷凝水、冷却水循环利用,建设雨水集蓄、海水淡化、再生水利用系统并有效利用,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五)提高干部职工节水意识。定期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节水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一)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在每年4月15日至5月30日按要求填写《宁波市节水单位创建申报表》(附件1),报送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单位所属公共机构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名单确定
管委会办公室、旅游与湖区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联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列为创建对象,并授予区“节水型单位”称号,在每年6月20日前确定并公布单位名单。对不能按时完成创建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取消创建资格。
(三)组织实施
创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抓好各项创建内容的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创建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创建内容。由于条件变化、需要对创建内容进行较大调整的,须按申报程序报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
(四)评价验收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在每年10月底前,联合组成评价验收组,根据《宁波市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附件2)进行复核评价验收,对于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授予市“节水型单位”称号,并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管局报送,争创国家级、省级节水型单位;对不能按时完成创建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取消创建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一)管委会办公室、旅游与湖区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和推动全区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型单位的创建活动。
(二)管委会办公室、旅游与湖区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要加强指导和协调,推动制定相关政策,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国家级、省(市)级“节水型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三)创建单位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创建措施落实。
联系人:李忠明(管委会办公室),电话:89283562
徐得立(旅游与湖区管理局),电话:89063845
陈国咪(行政执法局),电话:88327012
附件:1.宁波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申报表
2.宁波市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附件1
宁波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
总建筑面积(m2) |
用水人数 |
||||||||
年用水量(m3) |
年人均用水量(m3/人.年) |
||||||||
节水器具普及率 |
水计量率 |
一级表:;二级表: |
|||||||
单位基本情况: |
|||||||||
节水工作开展情况: |
|||||||||
节水型单位创建的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 |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章) 年月日 |
市水利局(章) 年月日 |
市城管局(章) 年月日 |
注:1.单位性质填写国家机关、教育事业、科技事业、文化事业、卫生事业、体育事业、团体组织、其他。
2.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东钱湖 > 东钱湖区管委会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qianhuquguanweihuibangongshi/20181121/21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