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工业企业土地供应量化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工业企业土地
供应量化评估办法(试行)
为鼓励区内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发展上新台阶、新水平,现以年度工业综合先进企业评选办法为基础,经优化完善,制订以下区内企业土地供应量化评估办法。
一、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规模总量
1. 营业收入,以统计直报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实现营业收入每3000万元计1分,比上年每增加1500万元加1分。上限20分。
2. 利润总额,以统计直报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实现利润总额每300万元计1分,比上年每增加150万元加1分。上限20分。
(二)发展潜力
3. 属于“3+2+X”行业的加1分。
4. R&D投入,以统计直报系统数据为准,当年研发投入(需单独立帐)达到销售收入1%计2分(低于1%不计分),每增加0.6个百分点加1分。国家、省、市重大(重点)科技类项目另行分别加2分、1分、0.5分。
5. 技改有效投入,以年度政策兑现核实的技改有效投入为准,技改设备有效投入每150万元计1分,上限10分。国家、省、市重大(重点)技改类项目另行分别加2分、1分、0.5分。
6. 上市企业加10分,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加2分,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加1分。
7.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的加3分,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的分别加3分、1.5分、0.5分。
8. 创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院士工作站、教授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的每项加1.5分。
9. 拥有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出口名牌体系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2分、1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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