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东投公司、文旅公司:
为努力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引进更多优质企业,推动我区建筑业健康、规范、快速发展,经研究,特制定《关于加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关于加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区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1〕7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我区建筑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引进区外各类优质建筑业企业
新落户我区的建筑业企业(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下同),享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进市外大型服务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39号)及我区加快产业创新发展相关规定的奖励。
二、推进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本区建筑业企业整合资源,扩大企业规模,拓展提升资质,增强企业竞争力。支持企业对股权、资产等通过多种形式实施兼并重组,对符合国家减免税规定的土地、房产转让,减征、免征契税,暂不征收营业税;引导企业开拓发展领域,扩大企业发展空间,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资质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建筑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奖励30万元。
(二)鼓励企业创先争优。开展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含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占主体,下同),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本区优秀建筑业企业。通过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等形式对获得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奖励建筑业企业一定比例的优质工程经费。
(三)鼓励本区建筑业企业参建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我区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公开招标时,采用随机方式或资格预审确定入围投标人的,我区具备资质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可直接入围参与投标。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形式确定承包人的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区具备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参与项目投标;可以采用直接发包形式确定承包人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优先选择我区具备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参与项目建设。
(四)支持建筑业企业拓展专业领域。积极鼓励本区施工、监理等企业向交通、电力、水利、铁路等重点投资方向和专业领域拓展,在资质申报时给予重点扶持。对新获得上述行业资质的企业,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提升工程质量,推进企业品牌、科技及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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