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及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主 任:叶继松
副主任:任君达
章 昊
成 员:沈 晓 管委会办公室
唐海伦 经济发展局
俞永程 质量技术监督局
柴凯旋 建设管理局
叶颢威 财政局
施晓君 社会事务管理局
孙 平 旅游与湖区管理局
李良红 行政执法局
邱振榜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钱湖分局
张建国 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
凌剑晖 东钱湖镇政府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钱湖分局。邱振榜兼任办公室主任,诸品一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机构职责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要求,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检查、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3.制定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4.定期听取各监管部门工作汇报,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6.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2.定期听取有关部门、东钱湖镇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经验交流、信息上报等工作;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并监督整改,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组织协调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依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6.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7.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8.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指导和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掌握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做好舆情应对;
2.组织区内媒体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等公益宣传;
3.及时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我区食品安全方面的舆情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经济发展局
1.负责将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执行食品行业的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积极推进放心食品产业化进程;
3.负责组织对食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强食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依法打击哄抬物价、扰乱食品市场秩序行为。
(三)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四)财政局
根据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保障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样检验、宣传等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监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经费执行情况。
(五)建设管理局
1.负责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督促建筑工地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2.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督查与管理;负责做好各类工地食堂和外购食品的安全管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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