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休闲旅游业的若干意见》(甬东旅政发〔2013〕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旅游行业2013年度旅游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符合《关于加快发展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休闲旅游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东旅政发〔2013〕59号)(该文件已在年初时下发)要求,有利于提升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旅游业整体水平的企业、个人、项目、品牌,均可列为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
二、申报时间
2014年2月20日之前将有关申报表格(见附件)和证明材料报送至区旅游与湖区管理局。
三、申报要求
(一)旅游奖励(补助)申报表。填写申报表格中“申请旅游奖励(补助)内容”一栏时,应根据文件的条款如实填写。参考格式:根据文件第X条XX内容,我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特申请奖励(补助)资金X元。对于符合多款申报要求的,请将申报内容写于一张表格内,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二)在提供证明材料时,提交如下材料:
1.获得荣誉或通过等级评定的,要提供证书或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奖牌照片;
2.新登记注册的企业或项目,要提供工商税务注册登记证件,涉及到床位数的还须出具公安部门床位数证明等有关材料,涉及到营业面积的还须出具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协议、营业场所平面图。
3.对财政贡献达到文件要求的额度时,须出具缴税凭单。
4.投资奖励申报的,须出具此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书,概算、预算报告、竣工结算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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