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榭开发区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申报情况的公示(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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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39号)精神,经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服务中心受理,现将审核合格的130家拟享受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第四批用人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89283139、13586860193。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通信地址: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行政商务区管委会东大楼812室;邮政编码:315812。
附件: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申报企业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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