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产业平台:
根据《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慈文改办〔2021〕3号)和《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慈文改办〔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8日截止。
二、申报对象
在慈溪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和个人。
(一)我市各类文化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和个人。
(二)对年度文化产业争先创优、引进市外投资、影院影视发展、展会组织和参展推广、创新创意发展、产业园区(街区)和重要荣誉、数字文化产业等内容进行奖励和补助。
(三)鼓励发展的其他新兴文化产业业态和项目。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项内容的时间区间为2021年度,按照一项一申报的原则,设置封面、目录等,按申报要求和材料提交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申报根据政策分为七大类19分项,各项申报要求和材料详见《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慈文改办〔2022〕1号)。
四、格式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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