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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慈政办发〔2021〕70号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慈溪市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进一步深化我市全域旅游格局,提升省全域旅游示范市风貌,推进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美丽慈溪”,实现旅游风貌的“精提升”,努力满足高水平小康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文旅〔2021〕17号)、宁波市《建设“现代文化旅游名城”推进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精神,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全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动员会精神,围绕慈溪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定位,努力建设成为开放包容的长三角黄金节点城市、活力澎湃的浙江创新智造示范区、美丽幸福的宁波大都市北部中心的目标,聚焦做好旅游“微改造”的“绣花”功夫,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把“小环境”打造好,按照全域覆盖、点面结合、统筹推进、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开展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小镇、文博场馆等旅游核心吸引物,景区城、景区镇、美丽城镇、景区村等旅游目的地,酒店、民宿等旅游接待场所的“微改造、精提升”,推动旅游业高品质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实现接待游客人数达到2994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总值达到28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对GDP综合贡献比重达到12%以上。

  ——引领品质生活。立足美好生活要求,巩固深化全域旅游成果,实现湾区联动,全力打造宁波市最佳商务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生态旅游城市。到2025年,全市过夜游客绝对量达700万人次以上。

  ——引领全域美丽。打造城乡慢生活休闲旅游圈,深化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新格局。坚持城乡一体化全域发展理念,加快都市商贸文旅核、东部山水度假片、南部青瓷古韵片、西部产业集聚片、北部沧海桑田片“一核四片”开发建设,建设时时美丽、处处精致的旅游环境。实施“全市百点”微改造行动,弘扬匠人匠心匠艺,打造全域旅游精品。到2025年,全市完成100个“微改造”示范点。

  ——引领旅游消费。助力“经济双循环”,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积极培育文旅消费趋向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兴消费增长点,不断激活夜间文旅经济活力。推进“千年福地·鲜美慈溪”美食工程,实施“旅游促消费”活动。到2025年,国内游客人均消费增长35%以上,门票收入占景区总收入比重降至20%以下。

  ——引领文旅融合。推动文旅IP多领域开花。立足“千年福地·秘色慈溪”旅游形象,推进“旅游+”融合工程,延展产业链条,创新节庆营销,打造旅游新业态,推动文化和旅游在业态、产品创建、平台融合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高质量建成省级文旅金名片——上林湖越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二、重点任务

  (一)体验“精致”工程

  1.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完成越窑青瓷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强化文化元素的挖掘和转化,推动地域文化保护传承,加快文旅金名片打造。培育一批手艺村、美术村、艺术村、音乐村。主城区建成4A级景区城,美丽城镇建成区建成景区镇,样板城镇建成3A级以上景区镇,景区镇占所有行政镇比例达到90%以上,景区村占比达到85%以上,其中3A景区村占全部景区村比例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2.营造主客共享空间。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深度融合,实现乡镇文旅空间建设全覆盖。推动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剧院、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场馆景区化改造,打造3A级以上文博场馆类景区3处。4A级以上文博场馆类景区2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

  3.丰富游客综合体验。结合文、农、体、水等主题,加快文化元素的挖掘利用,开展“资源+创意”,建设提升核心景点30个。完善全市文旅综合体、非遗体验馆建设,发展游船夜游、24小时城市书房、非遗文创小铺等经济业态,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主题演艺节目常态化运营。推动特色工艺美术与慈溪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引进国内外品牌文化演出,发展休闲文化、影视文化等体验性文化产业。深耕“青瓷瓯乐”文旅IP,“千年福地·鲜美慈溪”美食IP,推出“慈溪味道”体验(示范)店60个,创新节庆营销,推出杨梅节等10余项“+旅游”节庆活动,提升游客体验度,推出本地文旅体特色线路10条。拓展“互联网+旅游”,开发云文化、云旅游等数字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4.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做好全年龄段服务,为老年人、残障人士、母婴、儿童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渠道。加强卫生间、进出口、重要通道等关键节点的人性化改造,加强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并配备相应的辅具设备,旅游场所的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覆盖率达100%,提升母婴室、医护室等设施5处,推动第三卫生间改造10个。(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二)设施“精良”工程

  5.打造安全可靠的游乐设施。建设平安景区、放心景区,提升景区网格化管理和治安管理规范,规范景区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标准,联合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内游乐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实现新业态项目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6.打造全程舒适的卫生设施。加强旅游场所垃圾分类和限塑令的执行力度,提升游客的垃圾分类意识,垃圾分类做到全覆盖,日清日净日洁率达到100%。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和标准化运维管理。旅游重要节点实现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提升A级旅游厕所60座。(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

  7.打造规范有效的导览设施。全面完善景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打造景观协调、智能精准、辨识清晰的标识标牌系统。加快景区智慧旅游和电子商务的开发与运用,完善咨询投诉、在线支付、二维码导览等服务,合理配备智能导航、夜间指引等多重功能。(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交通局)

  8.打造低碳节能的交通设施。实施交通优化工程,完善旅游景区外部交通体系,解决景区通景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推广新能源车船(充电桩建设),加强小火车、接驳车、缆车等交通载具管理,提高旅游区域内外的通达性。新建、改建智慧化、立体式、地下式和生态式停车场,根据实时客流量智慧引导停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9.打造特色鲜明的住宿设施。开展旅游饭店、民宿等设施设备品质提升与标准化管理,推动住宿设施的文化植入和主题营造,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鸣鹤古镇、潘岙、匡堰等区域的民宿集群,争创省品质饭店1家、绿色饭店1家、花级酒店2家、等级民宿4家,打造文化主题、非遗主题民宿2家。(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三)环境“精美”工程

  10.保持环境原色。深入实施景区、度假区“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擦亮青山、绿水、房屋、道路、围墙等原色,打造群众可“席地而坐”的环境。重点整治乱堆、乱扔、乱停、乱设、乱涂等现象,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庭院内外等环境整治覆盖率达100%。加强美丽河湖建设,推进慢行系统,城乡普及15分钟亲水圈。(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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