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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慈政办发〔2021〕31号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去我市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加快推进产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安全生产、环保整治、“低散乱污”企业、小企业小作坊(以下简称“两小”企业)及低效工业区块、空间综合整治提升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整体智治,突出系统集成,健全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提升企业(工业区块)产出效率、本质安全、环保等水平,形成空间优化、产业集群、要素集聚、功能集成、绿色集约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建设浙江创新智造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联动推进。以系统的观念、系统的方法推进全域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发挥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公众作用,处理好市场调节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全域治理,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

  2.坚持综合治理、强化协同。树立市场化、法治化理念,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执法监督、行业规范和标准,构建市镇(园区)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业区块、空间综合整治,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3.坚持优化配置、扶优汰劣。强化源头管控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资源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效率,注重行业标杆引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倒逼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凤凰涅槃”。

  4.坚持绿色安全、滚动推进。聚焦“低散乱污”企业、“两小”企业(工业区块)、块状经济的突出问题,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构建因地制宜、绿色安全、滚动实施的推进体系,加快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园区,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安全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低效企业改造、本质安全和环保水平、数字化治理能力等明显提升,努力成为全省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标杆区。

  ——工业布局显著优化。推动市级产业平台与镇级工业园区向“一园多区”整合,做大做强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前湾沪浙合作创新区,谋划建设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产城深度融合、特色错位竞争的工业空间布局体系。

  ——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传统行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效果显著,力争“专精特新”单项冠军数量(单项冠军、“小巨人”、隐形冠军)、规上企业数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实现翻番,打造制造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之城。

  ——绿色集约显著改善。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实现翻番,全面完成对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低效企业的改造提升,新增小微企业园15个,改造低效工业区块15个,盘活低效工业用地3000亩以上;建立绿色低碳制造体系,规上工业企业星级绿色工厂创建率超过一半,创建宁波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30家。

  ——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完备的产业治理政策体系、协同高效的工作能力推进机制;块状行业全面整治提升,整治淘汰提升“低散乱污”“两小”企业3000家,10个重点块状行业深度整治取得明显改善,树立一批治理示范企业;建立产业大脑,数字化改革深入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探索形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慈溪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定期发布“123”千百亿级产业和前沿产业投资导向目录,明确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产品和技术。落实宁波市产业用地标准规定,动态调整我市工业用地标准,明确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准入性指标,强化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各产业平台、园区须制定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优先保障规模大、发展速度快、产出高的A类优势企业和优质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原则上对10亩以下、单独选址项目不再供地,限制、禁止综合评价C、D类企业新增用地。积极发挥项目安评、环评、能评等作用,高质量把好项目源头关。建立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规范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通和高效利用。

  (二)推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充分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统筹考虑前湾新区产业布局、我市制造业“十四五”规划和产业特点,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科学确定产业发展空间,建立产业发展与工业稳定增长的匹配机制和工业用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机制。推动全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整合掌起镇工业区块、观海卫镇工业园东区,重点发展新材料、智能家电、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等产业;整合观海卫工业西区、附海镇南工业园区、逍林工业集聚区、周巷镇镇北工业集聚区、长河镇工业区块,谋划建设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智能家电、高端装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推进新浦、桥头、匡堰等工业区块向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聚发展;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开发区农机特色产业园做专做强;原则上控制中心城区(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浒山街道)和前湾沪浙合作创新区(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念性规划之外)新增工业空间布局,加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引导工业保留区块发展绿色都市工业。对原规划工业用地调整为非工业用地的区域设置为过渡控制区,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过渡控制区开展存量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激发企业技术改造能动性。

  (三)开展“低散乱污”“两小”企业综合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全方位、全领域、多层次开展环保、安全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全面掌握“低散乱污”企业基本情况。结合无废城市、美丽城市、美丽乡镇、片区中心村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违法危险场所(“三合一”、群租厂房)、无证无照经营、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等对标整治行动;深度开展“低散乱污”重点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树立一批治理示范企业,淘汰整治一批落后低效产能;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点开展废旧塑料加工、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喷涂等高污染、高排放和涉危企业综合整治行动,建立问题发现、确认、入库、整改、督查全流程机制,加强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全面整治无环保措施或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低散乱污”企业和“两小”企业。强化源头管控,原则上严格控制村庄内非工业土地上新办工业企业,对于利用非工业土地上的房产作为制造业经营场所的企业,镇(街道)出具产权说明需严格把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能提供相关说明的此类企业不予登记,供电部门一律不得对此类企业加装三相变压器,坚决杜绝边治理、边新增“低散乱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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