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现将《慈溪市抗旱Ⅱ级响应节水限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慈溪市抗旱Ⅱ级响应节水限水实施办法
为有效缓解我市抗旱Ⅱ级响应期间供水压力,切实保障民生基本用水,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按照“保民生、保稳定”的原则,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节水限水对象
全市各用水户。
二、节水限水实施内容
(一)全市水资源联调,控制供用水总量。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镇级水厂同步开始高低压供水,高压时段:早上6:30—8:30;中午10:30—12:30;晚上16:30—20:30;其余时段实行低压供水。
(二)各镇(街道)日供用水总量较上月的日均供用水总量压减20%。各镇(街道)做好本辖区的总用水量压减工作,切实履行节水限水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市自来水公司、各镇级水厂负责总表的计量,建立日报表台账及通报制度。
(三)城镇绿化、环境卫生(除雾炮车外)、生态景观禁止使用自来水;洗车、洗浴池、游泳池、基建施工暂停使用自来水。
(四)加强用水大户、特种行业用水户限量用水的监督管理。对近六个月日用水量100吨及以上的用水户,日用水量不得超过上月日均的70%;日均20吨至100吨的用水户,日用水量不得超过上月日均的80%。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河道水、中水和回用水,企业自备水严禁与城市自来水管道直接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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