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20年10月份以来,我市及周边地区降雨量较往年严重偏少,境内外各饮用水水库蓄水严重短缺,供水形势严峻,已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生产,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抗旱Ⅱ级应急响应。为了保障居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基本用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市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应急响应解除之日,在全市范围实施限制供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水资源联调,控制供用水总量。市自来水公司、各镇级水厂同步开始高低压供水,高压时间:早上6:30—8:30;中午10:30—12:30;晚上16:30—20:30,其余时段实行低压供水。
二、城镇绿化、环境卫生(除雾炮车外)、生态景观禁止使用自来水;洗车、洗浴池、游泳池、基建施工停止使用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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