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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慈溪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6年度慈溪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度慈溪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两美浙江”建设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慈溪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修编稿),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努力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步伐,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美丽慈溪”建设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动力,以积极践行绿色循环发展模式为途径,以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向导,着力推进经济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生态环保能力建设、生态文化培育等五大工程,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意识逐步提高,生态制度更加健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顺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初见成效,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经济绿色转型工程,构建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文明产业体系
  1.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13年下降10%。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评和节能审查,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对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完成上级下达和我市确定实施的落后产能淘汰提升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源头控制,强化污染隐患排查和环境监管执法,结合宁波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梳理推进一批新的污染减排项目。
  2.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发展中心城区四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着力推进以中心镇为重点的城镇商贸中心建设,完善区域商贸配套功能。围绕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基地目标,大力推广“全企用网”,实现“全市布网”。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
  3.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特色生态农业,以“一区二线三园四基地”为龙头,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大力推进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品牌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培育和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新兴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3%。以“四换三名”工程等为抓手,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低碳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经济,电子商务交易额力争达到750亿元。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经济,旅游业总收入突破100亿元。
  4.推进循环化改造。大力推广蔬菜多样化增效栽培、水果高效设施栽培、循环水养殖等主推技术,积极探索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立体生态养殖等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实施稻鱼共生养殖2000亩,新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2个。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全面完成宁波下达的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任务。积极构建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二)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切实可靠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1.大力实施“清水”行动。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治水责任,持续推进“五水共治”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巩固提升“黑河、臭河、垃圾河”等问题河道整治成果,力争75%以上平原河网水体达到V类水以上。加快覆盖城乡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力度,启动东部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管道30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深化巩固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整治成果,健全完善纳管企业进水达标排放的长效监管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达100%,农村住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运维。大力推进防洪排涝重点工程建设,深化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完成全市河道疏浚整治220公里,建成生态河道25公里。筹划城南水厂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分质分类供水方案。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库区禁养管理,实施“一湖一策”湖库精细化管理,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严格禁止与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2.深入开展“蓝天”行动。制定实施年度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计划,着力开展城区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推进1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慈溪热电厂过渡关停工作。加快天然气、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步伐,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完成市域高压管线、镇级骨干管网建设,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开展茶水供应点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涂装、废塑料加工等行业VOCs整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加强建筑垃圾监管,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和实时监控,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道路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高效清洁的环卫保洁作业方式。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大气环境应急响应制度,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实行大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制,适时启动大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3.全面推进“净土”行动。全面开展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普及和示范区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2万亩次、农作物重大病虫绿色防控集成技术25万亩次、商品有机肥1.5万吨。积极实施畜禽养殖场“两化工程”创建,推进畜禽标准化、生态化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便综合利用率、污水治理率均达到100%,坚决关闭未达标及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全面开展家禽养殖场生态化治理和改造,家禽养殖场整治提升150家。
  4.全力打造“宜居家园”行动。以“净化、绿化、美化”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围绕“森林慈溪”建设,深入开展“四边三化”、美丽乡村建设、“青山白化”治理、废气矿山治理等环境整治行动。加快推进生态园林绿地系统和公共开放空间建设,探索实施公共设施立体绿化,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统筹城乡环保设施建设,推动城乡一体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初步形成,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完善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居住环境。
  (三)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工程,构建科学长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考评机制,切实把生态市建设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和干部日常、年底考核。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要求和目标定位,科学量化考核指标,实施差异化的评估考核。健全生态建设督查问责机制,进一步强化督查推进力度,确保生态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完善环境生态红线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按《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细化落实慈溪市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和管控措施,不断优化区域生产、生态、生活空间。
  3.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实施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和修复机制,将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到能满足修复生态的合理水平,加大对仅补偿不修复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做到开发一处、补偿一处、修复一处。
  4.探索推行市场化机制。稳妥推进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社会化改革工作,分类实施项目监测,逐步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大力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以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治水为主要内容的治水绩效评估工作。持续发挥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作用,推进“服务外包”模式引入公共服务领域。
  (四)实施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工程,构建全方位生态文明建设执行体系
  1.严格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深入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域的深度改革。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环保准入机制,严格落实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相关制度。推行环境风险防范、环境污染控制等制度,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2.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深化环境监管网络构建,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联动作用。建立健全环保、国土资源、公安、经信、农业、市场监管、城管、水利、规划、供电等多部门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整合部门力量,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刑事责任追究等法律手段,加大惩戒和整改力度,构建完善的环境违法惩防体系。进一步创新环境监管技术手段,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数字环保”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现代化执法装备,逐步实现环境监察管理信息化和执法检查智能化。
  (五)实施生态文化培育工程,构建全民参与的生态文明宣传体系
  1.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好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践行生态文明的凝聚力。全面推行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化知识和生态意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计划,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积极引导绿色消费,强化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积极推动绿色出行,加快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确保绿色生态意识贯穿于政府采购始末。
  2.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构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畅通环境投诉和举报渠道,试行环境污染破坏有奖举报制度,探索建立环保领域媒体监督商请机制。建立政府及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公告制度,实行环保决策、会议等听证会制度,引导社会公众行使参与权利。强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周边群众参与,探索排污企业周边群众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民间环保组织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
  3.开展各类生态创建行动。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系列和环保(绿色)创建工作,加大生态品牌培植力度,力争新创建环保模范(绿色)单位8家,国家级生态镇(街道)比例达到80%以上,着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点。积极开展庭院整治示范村和合格村创建,打造“美丽家庭示范区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督促落实。各职能部门要细化量化线上目标任务,制定计划,加大力度,确保生态建设各项工程质量和任务完成,同时要切实抓好对镇(街道)的分类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任务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任务。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视察监督,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褒扬先进鞭策落后,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狠抓渠道拓宽,保障资金。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投入,强化对重点生态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及其他社会资金,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
  (三)加强科学决策,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生态建设决策咨询、听证制度,对涉及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采取公示、咨询、听证等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并作为决策重要参考。
  (四)探索有效模式,有序推进。研究不同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禀赋、主体功能定位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抓住制约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积极实践,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附件:2016年度慈溪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书

附件
 

2016年度慈溪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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