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宁波市关于工业强县(市、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政策引导,着力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现就加快实施“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电商换市”(以下简称“四换工程”)推动我市工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在确保全市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以实施“四换工程”为突破口,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市工业效益、用能效益、土地效益和电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工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我市工业强市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工业效益显著提升。到2016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工比2012年减少四分之一,累计减少用工7万人以上,力争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到18.5万元/人,比2012年增长80%以上。
(二)用能效益显著提升。到2016年,全市累计腾出用能空间12万吨标煤,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或超额完成省、宁波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用地效益显著提升。到2016年,全市累计盘活存量土地4000亩,规上工业单位用地增加值达到77万元/亩,较2012年提高30%以上,规上工业单位用地产值达到450万元/亩,较2012年提高30%以上。
(四)电商水平显著提升。到2016年,全市60%以上规上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一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业务,规上电子商务销售收入占规上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较2012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腾笼换鸟”工程
“腾笼换鸟”就是要淘汰或转移高污染、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等为主要特征的相对低端产业、企业或生产环节,腾出原占有的土地、能源、环境空间,置换相对高端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1.加快淘汰提升落后产能。组织实施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促进“腾笼换鸟”专项行动,积极完成上级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重点实施基于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的淘汰提升工程。继续对“七小产能”实施淘汰整治;组织开展新浦小熔炼、横河小轴承、废塑料加工、粘土砖瓦窑、钢铁制造业等八大专项整治工程;在七低行业规范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业税收征管控制机制建设,促进行业规范提升。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相关行业整治淘汰行动,力争每年腾出一定的用能空间,用于发展先进产业。积极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逐步淘汰和转移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利用优势、产业附加值较低的相对落后产能。自2013年底开始,重点将年用电量150万千瓦时以上企业纳入规上企业管理和统计部门直报系统,对下一年度仍未纳入规上管理的企业,税务、统计、工商等部门加大稽查力度,并作为拉闸限电、让电于民的首选对象。
2.加快六大重污染行业整治。组织实施化工、造纸、再生金属熔炼、金属表面酸洗、化纤、废塑料再利用等六大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坚决整治污染严重企业,倒逼重污染企业向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目录的产业发展。对整治或关停污染企业(工序)腾出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排污指标,根据核定的量给予奖励。
3.促进部分产业和企业梯度转移。根据我市生产力布局调整的要求,研究编制产业转移指导目录。通过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探索建设“异地园区”等,有序引导在本地没有资源能源优势的相对低端低效、但市场发展空间仍然较大的产业实施梯度转移,腾出空间发展高端高效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鼓励企业转移低端制造环节,将企业总部、研发设计、总装集成及品牌营销等环节留在本地发展。
4.推动新兴产业发展。通过发布产业导向目录、政策扶持、科技嫁接等措施,引导一批传统产业升级为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市场前景广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施市镇两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分级培育工程,累计培育市级新兴产业企业60家,镇级新兴产业企业120家。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设备(技术)投资100(含)—1000万元、1000(含)—2000万元、2000(含)万元以上,分别给予5%、6%、7%的分档累进奖励,对列入我市重大新兴产业项目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前三年全额奖励后三年减半” 的优惠扶持政策。到2016年,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3%以上。
(二)实施“机器换人”工程
“机器换人”就是要以自动化、智能化的装备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努力实现减员增效、减能增效、减耗增效、减污增效,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设立5000万元“机器换人”专项扶持资金,对“机器换人”予以重点扶持。
1.“六个自动化”改造现有产能。以我市“4+4”产业为重点,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的装备替代手工的、半机械化的、纯机械化的装备,全面推进企业装配自动化、注塑自动化、压注自动化、焊接自动化、轴承磨超自动化、冲压成型自动化等六个自动化改造,对六个自动化设备在原技改奖励的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奖励;规上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下的镇(街道、园区)每年实施“机器换人”项目5只以上,规上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的镇(街道、园区)每年项目10只以上,确保全市“机器换人”项目120只以上。对规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10%以上,人均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且减少用工50人以上的,按每减50人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万元。到2016年,全市现代化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60%,设备投入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45%以上,规上企业自动化改造率达到80%以上。
2.大力支持本地装备企业发展。大力推广本地企业生产的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自动装配流水线等在我市的应用,凡采购本市企业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在原技改奖励的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奖励;鼓励企业自主研发自动化装备,对列入国内、省内首台(套)和宁波市重点新产品名单的,最高按宁波奖励标准进行1:1配套。
3.信息化应用助推“机器换人”。开展信息技术应用推广计划,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在我市工业企业中的应用,各镇(街道、园区)每年推广应用信息化项目5只以上,全市100只以上,每只项目给予5万元奖励;大力推广运用信息化辅助设计系统和信息化辅助制造系统,提升装备数字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控制的自动化、智能化;深化信息技术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融合,鼓励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再造生产流程;分行业推进装备信息化改造,率先在轴承、模具、汽配等行业实施一批装备信息化改造项目,树立一批示范典型。
4.打造“机器换人”示范合作平台。在六个自动化领域中每年各评选1-2个“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示范车间,给予每个30万元奖励,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开展自动化装备制造企业与“机器换人”应用企业合作交流,加强信息互通和对接合作;鼓励行业协会,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开展“机器换人”示范应用、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等工作。
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开展“机器换人”的企业,申请银行设备抵押贷款时,由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按年日均担保额(融资额)的1%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补助。
(三)实施“空间换地”工程
“空间换地”就是要引导鼓励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增容调整、盘活存量、亩产提升等途径,实现以较小的土地资源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彻底改变工业用地粗放利用的现状。
1.提高现有土地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原有土地,经批准利用原厂房加层、重建、改建的方式扩大生产性用房、用地扩容等,提高容积率或利用地下空间,原则上改造后容积率必须大于1.2(除政府规划建设的拆迁安置厂房外);对新增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容积率达到1.3(含)—1.5、1.5(含)—1.7、1.7(含)以上,分别按新增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每平方20元、30元、40元分档累进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开展工业项目闲置用地开发利用,盘活一批“批而未用”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开展“空间换地”旧厂房改造专项行动,每年各镇(街道)按其工业用地面积的1%作为“空间换地”旧厂房改造的考核目标。到2016年,全市累计“二次开发”闲置低效土地4000亩以上,旧厂房改造面积累计完成50万平米以上。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在规划许可的条件下,利用原有厂房发展工业设计、软件开发、科技研发、质量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
2.提高“两区”新供土地用地标准。对慈东滨海区、新兴产业集群区新批工业用地项目,原则上容积率须达到1.2及以上;对慈东滨海区、新兴产业集群区新批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达到1.3(含)-1.5、1.5(含)-1.7、1.7(含)以上,经验收,超过容积率1.3的建筑面积,分别由慈东滨海区、新兴产业集群区一次性给予每平方20元、30元、40元分档累进奖励(园区对入区项目另有奖励规定的除外)。
3.加大对高效使用土地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企业利用原土地实施技改项目,对当年零土地设备技改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再提高2个百分点进行奖励(对设备的奖励,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引导企业高效使用土地,提高单位土地贡献度,对中心城区(建成区)内的高效工业企业,当年实缴税费100万元以上,且土地亩均税费贡献额25万元(含)以上,按其实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50%给予奖励;对中心城区(建成区)以外的高效工业企业,当年实缴税费100万元以上,且土地亩均税费贡献额10万元(含)—15万元、15万元(含)—20万元及20万元(含)以上,分别按其实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30%、40%、50%给予奖励。
(四)实施“电商换市”工程
“电商换市”就是工业企业在巩固原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加快以电子商务手段开辟新的渠道,实现商业模式的创新和提升,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1.加快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和普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支持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加大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引进,为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全程专业服务,使全市工业企业的销售模式得到进一步创新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开展网络销售,对宁波市级(含)以上品牌(商标)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本企业名义开设官方旗舰店、专卖店、网上商城等网络零售终端并有实际销售的,按每进驻一家电子商务平台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自主电子商务,选择一批标准化程度高、产品系列齐全、品牌效应明显和销售网络健全的工业企业建立自主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对其当年度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拓市场相关投入(自建电子商务网站、平台技术服务费、网络营销推广等经费)给予10%以内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电子商务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超出部分的2‰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2.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编制,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集群区建设,以商品市场物流园区、e点电子商务产业园为重点,构建电子商务多产业链集群,使之成为小微电商创业的孵化器和传统企业升级的助推器;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推动我市物流企业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增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能力。到2016年,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1个以上。
3.实施企业电商培训工程。市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依托淘宝大学、阿里学院等各类电商培训专业机构,开展对工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配套服务商的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和培训,每年培训5000名以上电子商务人才。对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工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培训,给予一定补助。开展电子商务交流会、研讨会等活动,提升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意识和水平。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实施“四换工程”推动工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统一思想,把“四换工程”在作为今后几年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工业强市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来抓,确保抓出实际效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导向、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四换工程”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相关政策,大力宣传在“四换工程”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要素保障。对于工业效益、用能效益、土地效益和电商水平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其用地、用能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扶持,形成扶优、扶强的合力。进一步简化、优化“四换工程”中企业有关变更、审批等各种服务环节和手续,主动开展项目审批代办,为“四换工程”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四换工程”的指导、协调,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定期通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市级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抓好相应工作的配合。各镇(街道、园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市领导分组督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督导,督促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四换工程”工作成效列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考核,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较好的地区,由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此件发至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2013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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