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将慈溪市煌潮大酒店、慈溪市银一化纤有限公司、慈溪天渡大酒店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列为慈溪市2017年度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予公布,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整改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督促整改,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单位认真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值班看守,确保安全。慈溪市煌潮大酒店、慈溪市银一化纤有限公司及慈溪天渡大酒店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要确保在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督办,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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