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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市镇两级重点骨干企业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朗读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市镇两级重点骨干企业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9日

 

 

 

 

 

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市镇两级重点骨干企业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切实服务当地企业发展,规范企业经营,共建良好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行政指导为抓手,为市镇两级重点骨干企业提供商事登记、商标品牌、合同守信、消保维权标准计量、质量认证、信息公示、公平竞争、特种设备、企业食堂、药械安全、融资帮扶等全方位服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助力企业健康成长,打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组织分工

  (一)成立局所两个层面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层面成立由胡建平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直属单位、各所(分局)的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所(分局)层面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骨干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结对联系制度。对重点骨干企业(见附件1)建立领导结对联系机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主动走访了解企业需求,对企业涉及市场监管职能范围的事项,其中市重点骨干企业(百强工业企业)由党委班子成员直接结对联系、负责协调,镇(街道)重点骨干企业由管辖所(分局)负责。相关科室及所(分局)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抓好落实,有重大疑难问题可提交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三、工作内容

  (一)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公司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通过政策宣讲、培训和上门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类惠企政策。

  (二)行政指导。主动介入并加强对商标品牌、合同守信、标准计量、质量认证、信息公示、公平竞争、特种设备、企业食堂、药械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指导。对企业容易出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开展针对性的行政指导,力争将违法经营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慎用行政处罚,对无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引导、督导帮助企业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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