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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废止)

朗读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47号)、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浙工商企管〔2016〕25号)和宁波市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甬市监企管〔201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年报公示工作

  年报公示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基础和有效手段。2016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面临系统更新、内容调整的新形式新要求,工作量不会低于往年,各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时间,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年报,避免在6月份出现市场主体集中报送的现象,实现年报工作月进度的平衡和各类市场主体报送进度的平衡。

  二、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年报工作

  (一)结合新系统、新内容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系统从登录方式到报送内容的各环节均有明显调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新增加5项社保事项、4项统计事项(调整后的年报文书、填报说明随本通知一并下发),并强化了涉网主体信息采集的新要求,对于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予以细化。各所(分局)要针对这些变化,把握年报启动、月度、季度、倒计时、截止日期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年报宣传工作;在方式上注重正面宣传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适时报送辖区内市场主体受到信用约束的最新情况,积极参与相关的各类宣传报道,在年报期间至少上报一则有深度的案例至市局,同时提醒未换照企业在2017年底前及时更换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对象上要重点加强对新设立企业、中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政策解读。

  各所(分局)要做好年报业务的培训工作,一方面是对新设立企业、小微企业、行业协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新、小、专”企业培训,要做好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解读、小微企业“双对接”情况、年报填报等新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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