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慈溪市储热式电热暖手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6日
2016年慈溪市储热式电热暖手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化“平安慈溪”建设,防范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根据2016年度工作要求,决定对储热式电热暖手器(以下简称“电暖宝”)产品实施重点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不出现被国家总局和省局通报的质量问题,在各级各类监督抽查中电暖宝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不被列入黄色和红色警示;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发生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8月)。各涉业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与所在镇(街道)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在2015年排摸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电暖宝生产企业进行再次梳理,摸清企业生产状况,建立企业档案,并将摸底情况于8月30日前报质量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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