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
2016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基本原则,全面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推进食品小作坊的升级改造,有效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推动小作坊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共同构建“健康、和谐、质量、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积极防范小作坊食品的安全风险隐患,努力形成小作坊规范生产与监管的长效机制,要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抽检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要求,实施对小作坊分类监管,不断提升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力求年底前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5%以上,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摸底建档阶段(4月底之前)。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联合辖区内有关部门,并依靠各地网格员的力量,全面调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数量、现状、生产品种、质量安全及卫生状况,建立档案。调查摸底时填写《网格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调查表》(附件1),各所(分局)根据已掌握和网格员新上报的小作坊摸底情况进行一一甄别,结合实地检查情况进行进一步梳理,确定建档范围,并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档案信息表》(附件2)格式建立相应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5日—8月10日)。
根据“四个一批”及抽检合格率要求,分步组织实施,开展集中整治。
(一)提升一批。有效规范现有持证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生产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严格小作坊生产环境卫生要求,规范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齐备原料及辅料的进货台账、产品销售台账、添加剂使用台账等,切实落实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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