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
2016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药品“一网五体系”建设工作,按照 “平安慈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总体要求,落实宁波市局及局党委工作部署,整治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监管,治理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或危险倾向,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药用渠道流失,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主要内容
以问题为导向,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均列入检查范围。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上述药品。
(二)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件,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三)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三、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3月15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8—9月份集中行动。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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