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主体监管年报“双提升”的专项行动方案》印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2日
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主体
监管年报“双提升”的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化“路段长(片区长)负责制”监管模式,促进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工作与年报公示有机结合,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省局关于“宽进严管”要持续走在省市区前列和我局围绕“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目标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16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主体监管年报 “双提升”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围绕“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巡查监管,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和年报服务,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这次“双提升”专项行动以市局去年下半年开展的“路段长制”监管模式和内容为基础,统筹安排上半年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各类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推动监管效能与年报服务“双提升”,实现市场监管工作效能最大化。具体做到实地巡查三个“全覆盖”:
一是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实地巡查的全覆盖;
二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地巡查的全覆盖;
三是对先照后证改革后应取得许可证主体实地巡查的全覆盖。
通过实地巡查和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及时做好年报工作。4月底前,全市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75%;6月底,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不低于2014年度年报率。
通过实地巡查,全面核查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尤其是2013、2014年度未年报个体工商户的的现状,督促尚在经营的做好年报补报工作,对已停业的做好记录,为下步清理规范打好基础。
通过上门开展年报宣传督导服务,夯实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基础,完成一批列入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包括证照在内的基础性、常规性的市场主体实地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核心内容是以证照为基础,突出检查登记和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将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与年报公示的宣传督导结合起来,通过合理安排、统筹开展上半年对市场主体的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在上门检查过程中积极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报,从而推动2015年度年报公示和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共同提升。
(一)依托移动综合监管平台,以“路段长(片区长)负责制”网格化监管模式开展对全市个体工商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先照后证改革后应取得许可证主体等对象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基本与去年路段长责任制检查内容一致,主要包括:
1、按工商登记注册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重点查处规范无证无照行为;检查是否亮证亮照经营;商店招牌、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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