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和相关文件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3月,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服务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结合日常管理,现就考核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现场考核208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医疗机构88家,延伸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23家,零售药店97家;另外,非现场考核零售药店48家。考核组采取听取介绍、实地查看、查阅台帐等方法,结合日常管理,重点对基础管理、服务管理、目录管理、结算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从总体看,一年来,各定点医药机构从巩固医改成果大局出发,克服困难,改进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为我市连年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思想认识有所提高。随着医改不断深入和制度逐步完善,各单位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法规意识有所增强,监管力度有所加大。二是医保工作规范开展。按服务协议要求,配备医保经办力量,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落实配套措施和奖惩机制,注重日常自查协查,经办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医保管理取得成效。大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将医保管理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查找薄弱环节,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推动医保各项工作常态化发展。
二、存在问题
检查考核中也发现不少问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自身管理普遍存在较多问题,部分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监管不到位,一些医药机构医保管理制度和措施不足,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与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基础管理方面
大部分医药机构档案工作意识不强,往往忽视日常资料的收集与积累;自查报告过于简单,未从基本情况、自查范围、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全方面深入分析总结;医保管理配套制度不全面、不完善,文件资料装订和保管不完整、不规范;部分台账登记和业务培训流于形式,部分工作人员掌握医保政策测试成绩不理想;部分医药机构计算机杀毒软件更新和基本信息变更报备不及时,带来较大隐患和风险;部分零售药店个别在售商品未采用条码扫描管理,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二)医疗管理方面
在日常稽查中,部分医药机构存在未查验医保凭证和留置卡证的情况;部分医疗机构对住院医保管理不严,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等过度服务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全市外配处方工作不平衡,部分医疗机构出具不规范外配处方,或超执业范围开具处方;部分零售药店审方不严,对一些不规范处方和超量大处方视而不见,并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配药现象,个别无复核药师签名。
(三)目录管理方面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renlishebaojushizhujianju/20181121/19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