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科技金融助推企业科创板上市的指导意见(试行)》(甬科高〔2019〕71号)精神,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4月修订的《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条件,为支持优质科技创新企业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培育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宁波市财政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宁波市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入库申报工作。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在我市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所属行业技术领域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端装备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等相关技术领域企业。从严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申报;不予受理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申报。
(二)应具备的三项基本条件
1.研发投入高。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研发管理制度完善,研发机构及主要研发仪器设备齐全,拥有技术储备以及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4%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4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企业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8%以上;重点支持曾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创新企业。
2.创新能力强。研发团队构成及核心研发人员优势明显,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具有核心技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拥有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3项以上(软件企业除外);重点支持曾牵头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以及我市“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3.成长性好。企业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依托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收入,核心技术支持公司的持续成长;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2亿元。
(三)其它情形
对于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端装备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等相关行业的企业,未能同时具备“研发投入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等三项基本条件,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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