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教办,浒山、白沙路、古塘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全市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招生秩序,积极、稳妥做好适龄儿童入园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规定,结合慈溪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一)全面做好供需调研。各镇(街道)教办、城区三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应提早做好本区域学前教育供需调研。各地要根据当地派出所提供的适龄幼儿人数和历年流动情况,科学预测2021
学年小班入园人数。各地要根据教育局核定办园规模、标准班额、幼儿园办园条件等,逐个确定幼儿园最大接纳学位数。
(二)有序统筹招生计划。各镇(街道)要根据供需情况,逐个确定区域内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学位供给紧张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班额限制,但最多不得超过30人。幼儿园布点与入园需求不对称的镇(街道),要协调做好园际生源余缺调剂,确保满足适龄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
(三)合理控制插班生招录。以“平均班额(小、中、大班)不超过30人”为目标,控制中、大班插班生招录。各园应在小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确定插班生招录计划,平均班额不足30人的方可根据富余学位数接收插班生入园。2021学年,中、大班既有班额分别已达到或超过30人、35人的幼儿园,不得再接收插班生入园。
(四)统筹安排托班计划。现有幼儿园资源尤其是普惠性幼儿园均应优先用于招收市域内3-5周岁儿童入园需求,重点保障本市户籍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100%以上、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88%以上。公办幼儿园和小区配套普惠性幼儿园原则上不开设托班;充分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后尚有富余资源的镇(街道),可统筹安排有接纳能力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托班班额须控制在20人以内。
二、明确招生对象和范围
(五)从严控制入园年龄。2021学年幼儿园小班招收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入读小班。其他中、大班插班生也严格按规定年龄招收。
(六)合理确定服务范围。市属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面向全市招生;机关幼儿园优先招录慈溪市机关干部子女;镇(街道)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可设立重点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住宅小区配套的普惠性幼儿园优先满足小区户房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需求,有富余学位的应招收附近其他适龄儿童入园。选择性民办幼儿园可面向全市招收适龄儿童。
三、完善网上报名流程
(七)统一实施网上报名。所有要求在我市幼儿园就读小班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5月19日上午9:00—5月25日下午17:00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园报名。托班和中、大班招生报名暂不列入“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仍采用线下报名方式。
(八)规范入园志愿填报。本市小班适龄儿童可以在本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和就近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选报,意向接受个性化学前教育的,可以选报面向全市招生的选择性民办幼儿园。每位适龄儿童最多可以选报3个平行志愿。
(九)真实填报相关信息。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平台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的正常入园。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平台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各幼儿园负责对选报本园的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进行现场核验。幼儿园应提早告知现场核验时间,核验现场应做好人员错时、分流等有效措施,避免出现过度集聚情况;在疫情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贯彻与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四、严格规范录取工作
(十)明确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各公办幼儿园应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制定具体招生办法,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经教育局审定后公告,机关幼儿园招生办法经机关事务管理局审定后公告,镇(街道)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后公告。各公办幼儿园须严格按审定、公告的办法预录取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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