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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慈溪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朗读

根据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有序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慈溪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市级研学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慈溪市域范围内,符合下列要求的法人单位,可申报市级研学基地(营地)。

(一)符合《慈溪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的基地9项基本条件或营地20项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基地、营地的法人单位与申报的法人单位必须一致,申报的基地、营地名称与基地、营地法人单位全称可以有所区别。

二、申报、受理、认定工作基本流程

(一)单位自评申报。相关资料需纸质或电子稿一份。电子稿需盖单位公章的均需提供PDF扫描件。请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资料:

1.PDF和纸质同时提供:《基地申报表》或《营地申报表》(见附件2、3)。

2.PDF和纸质同时提供:《基地自评表》或《营地自评表》(见附件4、5)。

3.PDF或者纸质提供:基地9条、营地20条基本条件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

4.PDF或者纸质提供:(1)申报基地、营地项目的特色简介(基地600字左右、营地1000字左右);(2)申报基地、营地项目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3)申报基地、营地项目的相关研学实践场景图片5-6张(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住宿、食堂场景图片各2-3张);(4)申报营地项目的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

(二)受理方式

申报单位统一向慈溪市教育局教育服务和电化教育中心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由慈溪市教育局教育服务和电化教育中心受理。本年度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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