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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朗读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2020〕5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就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慈溪市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慈溪市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在慈溪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慈溪市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慈溪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部队驻地在慈溪市(包括杭州湾新区)的申请人由慈溪市教育局受理并认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部队驻地在慈溪市(包括杭州湾新区)的申请人由慈溪市教育局受理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如未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16日每个工作日的08:30--17:00(10月1日--8日系统维护,期间网站访问功能关闭)。

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按网上报名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 (宁波市教育局),申请其他种类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慈溪市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社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慈溪市教育局)。在慈高校就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慈溪市教育局)。

3.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4.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作证书等环节未通过,申请人自行负责。

业务咨询:为方便申请人在网报前后咨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政策,宁波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并开通咨询电话,为申请人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解答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期间各类问题(具体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宁波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地址及咨询电话

序号

认定机构

公告网址、微信公众号

咨询热线

1

海曙区教育局

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614/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海曙教育发布

87328053

2

江北区教育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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