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教基〔2016〕21号)和《关于印发慈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慈教〔2019〕56号)精神,经各幼儿园申报,各镇(街道)教办、城区三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初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小组考评,市教育局审定,拟认定慈溪市新浦镇第二实验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慈溪市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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