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局(中心):
根据《慈溪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12月底前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6件,修改1件,废止0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慈溪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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