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村镇办(城建办、城管办),各外地进慈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我市自2009年实施《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慈施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来,通过加强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和考核,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园林绿化市场。但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该试行办法部分条款,特别是考核办法操作性不强,需要进行修订。经过多次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意见后,制定了《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慈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慈施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慈建设[2009]140号)同时废止。
慈溪市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抄送: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慈施工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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