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市质(安)监站,市土木建筑学会:
现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09]1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慈溪市建设项目深基坑工程管理仍按慈建设[2005]111号文件执行。
二、《宁波市建筑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登记表》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宁波市建筑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告知表》应按规定时间告知慈溪市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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