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农办(经发办)、局属各单位:
现将《慈溪市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农业局
2018年2月6日
慈溪市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探索建立“1+1+N”农技推广联盟,形成“一个省市级外聘专家+一个县级首席专家+一批农技人员”组合模式和“一个主导产业+一个技术团队+一批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形式,更好地建设和管理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以下简称产业技术团队),发挥产业技术团队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科研和推广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产业技术团队建设应当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和地域特点,以团队建设为核心,以推广应用为导向,以建立与产业链相配套的技术链为目标,集聚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及社会化农技服务优质资源,推进产学研协同、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融合,加快农业产业技术创新集成与推广应用。
第三条 产业技术团队建设应当以省市级和县级农业首席专家为核心,以农技推广人员为主体,吸纳部分乡土专家,共同研究解决农业生产、品种选育中的重大问题和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应用中的关键难点,突破制约产业延伸和转型升级中的瓶颈。
第四条 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设立产业技术团队,每个产业技术团队设队长一名,首席专家1-2名,首席专家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省级、宁波市级有关部门专家担任。每个团队设立若干个产业专家组,设组长1名,组员不少于3人,由市级和镇(街道)农技人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化农技员等组成。产业专家组可根据需要结对产业示范推广基地。
第五条 产业技术团队实行队长负责制,由队长负责相关团队的日常运行,制定实施周期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召集团队会议和组织技术试验示范、交流推广等活动。每个产业专家组组长细化工作目标、带领组员开展具体活动,产业示范推广基地具体承担相关示范推广任务。
第六条 根据产业特点和区域分布,设立3个以上产业示范推广基地。优先选择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精品园、省级科技示范基地等,落实指导专家和责任农技员,以示范基地为平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交流观摩和推广应用。
第七条 产业技术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情况,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三)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有一定的积累,能按要求开展农业技术攻关研究、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和较高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要求自身有一定生产规模;
(五)身体健康。
第八条 出现以下情况,可调整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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