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规模种粮大户种植补贴工作方案》(甬农发[2020]37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粮油产销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0]86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48号)精神,通过主体申报,各地核实上报、公示,现对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50亩及以上的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市现代农业开发区为宁波市补贴资金,慈溪市不配套),拟补贴资金10269247.76元(详见附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cixishinongyeju/2021/0517/35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