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
现将《慈溪市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双降”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5日
慈溪市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双降”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1号)“到2020年,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15年下降50%以上、50%以上”(以下简称“双降”)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市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压事故、保平安”会议精神和《宁波市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双降”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甬交〔2018〕1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更全面的社会共治、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改进安全生产执法,实现执法检查与执法处罚同步衔接,行业监管与行业问责同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到位,坚决遏制道路运输较大以上事故和大幅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市交通事业科学发展和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2018年至2020年,确保全市道路运输领域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2018年至2020年,确保全市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比2015年“双降”50%以上。具体控制指标为:有责事故起数2018年8起、2019年6起、2020年6起;有责死亡人数2018年7个、2019年5个、2020年5个。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企业安全监管模式。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机构,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全方位安全服务。安全服务的内容包括技术服务、管理服务、体检服务等。二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为原则,充分发挥承运人责任险、商业保险等保险产品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三是在全市“两客一危”企业及规模以上普货企业推广应用“互联网+安全”教育培训系统。
牵头单位:市运管所、客管处;责任单位: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企业。
(二)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有关工作要求,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和岗位责任人的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深刻汲取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教训,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二是根据《推进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慈交〔2018〕54号)要求,推进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牵头单位:市运管所、客管处;责任单位:“两客一危”企业、公交企业。
(三)发挥隐患排查治理作用。一是坚持把隐患当作险情、把险情当作事故,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重点区域、重要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梳理。二是突出“两客两货”(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对象源头预防预控。道路客运重点围绕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客运场站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通行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客运站安检、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与管控。危运、重型货运重点围绕企业资质、罐车紧急切断装置使用、车辆联网联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城区、城乡公交重点围绕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等车辆技术性能保障,安全标志标识,车辆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及器材按规定配备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山区公交还要结合车辆通行、道路环境条件、途经场站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结合重大节假日运输和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采取定期排查、每日检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经常性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发现隐患必须逐一剖析,举一反三,再排查再整治,加强闭环管理,确保运输生产全过程、全领域隐患排查无死角、整改无遗漏。四是针对高频多发的一般事故开展常态化专项调研,每月进行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强化原因和规律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研判能力。
牵头单位:市运管所、客管处;责任单位:“两客两货”、公交、出租车企业。
(四)推广应用辅助安全设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装备安全防范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研究制定车辆安全行车辅助设备安装补贴办法,推进“两客一危”、公交、出租车并鼓励支持重型货车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实现“机器换人”。
牵头单位:市运管所、客管处;“两客两货”、公交、出租车企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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