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
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慈溪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18〕51号)精神,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慈溪市交通运输行业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专项防控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7日
慈溪市交通运输行业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专项防控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通过加强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和道路保洁,加大营运车辆源头管控,推行公共交通领域内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应用,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效率,实现城区环境大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目标。
二、保障内容
(一)主要控制的污染因子:臭氧O3、PM2.5。
(二)保障区域范围:以环保大楼、实验小学两个大气自动监测站为中心,半径3公里范围以内。其中半径500米以内为核心区,半径1公里以内为严控区,半径3公里以内为保障区,具体区域范围详见附件1、2。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施工扬尘防控。保障区内所有交通建设工程等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慈政办发〔2014〕93号)做到“九个100%”,即: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施工现场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遮盖率100%,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落实率100%,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建筑渣土等运输车辆出场密闭率100%,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标牌设置率100%,对拆除阶段的施工做到100%洒水,拆除工段在风力达到5级及以上或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时停止作业。(牵头科室:建管科,责任单位:市公路段、市交通质监站、市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市交通场站建设工程指挥部、市胜山至陆埠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二)加强道路保洁。制定实施道路保洁专项保障方案,在保障区内适当增加道路保洁洒水作业频次,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切实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科技治超,强化运输沙石、塘渣等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打击运输过程中滴、漏、扬等问题。(牵头科室:建管科,责任单位:市公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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