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2020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21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围绕助力基层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品质化
(一)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下发《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乡镇、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要素应包含完整标题、文号、“三统一”编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标注、解读回应链接等。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中心,其他县级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围绕政务“五公开”要求,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及重大决策和政策草案的征求意见收集情况和采纳情况等。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其他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县级相关单位)
(四)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行政机关权责清单,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探索采用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惠企利民政策、办事指南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管委会办公室、县数据资源中心,其他县级相关单位)
(五)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各项要求,下发《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按照工作计划表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全面完成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数据资源中心,其他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围绕发布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互动性
(一)建立健全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按月向社会公开民生实事项目、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其他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多元化和可读性。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一年内一般不少于2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具体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等,并开设政策解读类专栏同步关联政策文件。要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数据实例等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责任单位:县级各单位)
(三)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网信办〕、县信访局、县数据资源中心,其他县级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围绕各项重点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