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调整行政村规模的请示》(千镇政〔2020〕32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农村资源配置,统筹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行政村从现有的15个调整为11个,调整后的行政村区域由相应的原行政村区域组成。
二、调整后的各行政村名称、概况如下:
1.淡竹村:包括原淡竹村、农林村等2个行政村,区域面积26.71平方公里,辖13个村民小组,372户1266人,村委会驻址在淡竹村淡竹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