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划化建设,根据本次机构改革和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规范行政复议权告知工作通知如下:
1.按《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淳安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杭府法〔2018〕20号)以及《中共淳安县委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淳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2018〕16号)规定,淳安县行政复议局于2019年1月24日正式在淳安县司法局挂牌成立。
县政府已正式向社会发布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除法律规定涉及海关、金融、税务、外汇管理等实行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外,对以淳安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等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原则上由淳安县行政复议局统一受理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