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淳安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方案》已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为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和能力,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淳安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对象
淳安县产生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下同)的非居民用户。
二、收费制度及标准
淳安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行超量加价收费制度,对非居民用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基准量及以内的,收费标准为130元/吨;超出基准量的,收费标准为195元/吨。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制度及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后,视情况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四、其他事项
1、具体的非居民生活垃圾定额(基准量)管理和计量办法,由县城管局另行发布。办法实施后,环卫收费单位可视情况按重量与容积换算标准,实行按桶计量收费。
2、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规范计量,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违反规定收费的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