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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深化全域旅游产品推广,调动县内外旅游企业拓展千岛湖旅游客源市场的积极性,推动千岛湖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内容及鼓励范围
(一)鼓励“两业两时”
1.招引过夜游客。对于推广“住宿淳安县域内高端或精品酒店2晚及以上+游览千岛湖景区”线路产品的县内外旅行社(需签订合作协议),且当年度住宿间夜数达到1000间夜及以上、1500间夜及以上、2000间夜及以上、2500间夜及以上、3000间夜及以上、4000间夜及以上、5000间夜及以上的,分别按照每家3万元、4.5万元、6.5万元、8.5万元、10.5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2.拉动淡季游客。对于推广游览千岛湖景区,当年度向千岛湖景区输送游客量达到人数指标的县外旅行社、电商平台,扩大淡旺季奖励差,提高淡季奖励标准,按照旺季15元/人、淡季3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优惠票、儿童票、特惠票奖励减半,赠票、免票不计奖励。
3.鼓励会议会展。对于引进且县政府不承担资金的会议、会展等活动的县内外企业,按照规模及内容给予一次性50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
(1)对参会单位30家及以上、50家及以上、100家及以上且在千岛湖住宿1晚及以上的旅行商年会或踩线考察,分别奖励5000元、1万元、2万元,同时对旅行社踩线人员给予门票免票优惠;
(2)对规模在100人及以上的省级部门或协会且在千岛湖住宿1晚及以上的会议会展活动,奖励2万元;
(3)对规模在100人及以上的国家级部门或协会、国内500强企业(总部)且在千岛湖住宿1晚及以上的会议会展活动,奖励5万元;经县文广旅体局认定的特色主题活动,奖励5万元;对规模在100人及以上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且在千岛湖住宿1晚及以上的会展活动,奖励10万元;
(4)符合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或国际协会联合会(UIA)制定的国际会议标准的会议,奖励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
同时,给予符合条件的会议团队游览千岛湖景区门票淡季55元/人,旺季65元/人的优惠政策。
4.鼓励运动休闲。经县文广旅体局认可的,县内外企业、协会、俱乐部在淳安县举办的,引进县外人数达200人及以上的体育活动、赛事、培训,按活动影响、人数规模、运营费用等,分别给予1万至30万元奖励。
(1)对于举办县级体育活动、比赛的(县政府或县文广旅体局主办),按运营费用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对于举办市级(市政府、市体育局或市单项协会主办)的,按运营费用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于举办省级(省政府、省体育局或省单项协会主办)的,按运营费用的4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
(4)对于举办国家级(国家体育总局或总局直属单位、国家单项体育协会主办)的,按运营费用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
(二)鼓励高铁旅游
5.招引高铁游客。对于推广千岛湖高铁旅游产品的县内外旅游企业,招徕高铁游客(黄山、杭州高铁区间内站点除外,含黄山、杭州站)游览千岛湖景区的,给予1人成团的政策,当年度招徕人次达到1000人及以上的按照旺季15元/人、淡季3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优惠票、儿童票、特惠票奖励减半,赠票、免票不计奖励。
6.招引高铁包列。对于推广千岛湖高铁旅游产品的县内外旅游企业(需签订合作协议),一次性组织同一个城市(黄山、杭州高铁区间内站点除外,含黄山、杭州站)“住宿淳安1晚及以上+游览千岛湖景区”高铁游客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150人及以上、200人及以上、300人及以上、500人及以上、800人及以上的,分别按照每趟1万元、1.5万元、2.5万元、4万元、6.5万元、1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7.招引旅游专列。对于推广千岛湖铁路旅游产品的县内外旅游企业(需签订合作协议),一次性组织同一个城市(黄山、杭州高铁区间内站点除外,含黄山、杭州站)“住宿淳安1晚及以上+游览千岛湖景区”旅游专列游客人数达到200人及以上、300人及以上、500人及以上、800人及以上的,并且产品及推广内容核心为千岛湖的,分别按照每趟1万元、2万元、4万元、8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三)鼓励特色产品
8.鼓励乡村旅游。①县内外旅行社宣传促销乡村重点旅游新兴市场,对累计组团达1000人次的,给予5元/人/夜的奖励;达2000人次的,给予8元/人/夜的奖励。对县内外旅行社、俱乐部、专业机构等在乡镇设立门店或代理点,运行一年以上的,按运行实效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具体按照淳政发〔2017〕6号文件执行)②针对参加符合《淳安县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奖励实施细则》的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的旅游团队,给予千岛湖景区门票五折优惠(优惠政策限参加活动后3日内使用,仅限淳安县当地旅行社申报)。具体按照《关于给予旅游团队参加乡村旅游节庆(活动)享受千岛湖景区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2018第04号抄告单执行。
9.鼓励研学旅行。对于在淳安县域内积极开发研学旅行市场,当年度入选省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运营机构,经认定,给予5万元/家的奖励;当年度入选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运营机构,经认定,给予3万元/家的奖励。
对积极推广在淳安县内住宿1晚及以上的研学旅行产品的研学旅行接待机构(需签订合作协议),当年度(7月1日至8月31日除外)招徕研学旅行游客达到1000人及以上、3000人及以上、5000人及以上的,分别按照1万元、2万元、4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同时,给予一次性组织50人及以上的研学旅行团队享受千岛湖景区门票40元/人的优惠政策(7月1日至8月31日除外),不计组团奖励。
10.鼓励蜜月婚纱。鼓励我县婚纱摄影机构积极招引县外游客来千岛湖婚纱摄影并入住我县酒店或民宿两晚(含)以上,对于年度累计招引100对及以上、300对及以上、500对及以上的,分别按照2万元/家、6万元/家、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
11.鼓励特色线路。鼓励县内外旅行社开发设计千岛湖特色新品旅游线路,新品特色线路中必须含千岛湖景区,对于单条新品特色线路年度累计招引游湖游客3000人及以上的旅行社,按照3万元/家标准给予奖励。
(四)鼓励游客招引
12.招引团队游客。对于推广游览千岛湖景区当年度地接人次达到5000人及以上的本县旅行社给予奖励,中心湖区按旺季1元/人、淡季2元/人的标准,东南湖区按照4元/人的标准,入境游客按照12元/人的标准;黄山市新安江游船服务公司(小金山码头)、毛竹源码头下湖游客按4元/人给予奖励;对于包机、大型团队免除10-20%千岛湖景区门票(包机一次性组织达到100人、大型团队一次性组织达到200人减免10%,每增加100人增加1个百分点,最高20%);优惠票、儿童票、特惠票奖励减半,赠票、免票不计奖励。
13.招引入境游客。对于推广境外游客游览千岛湖景区,当年度向千岛湖景区输送入境游客量达200人及以上的县外旅行社按照2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赠票、免票不计奖励。
(五)鼓励对外营销
14.鼓励开设分社。鼓励县内旅游企业在高铁(直达千岛湖)沿线等城市开设驻外分社,经审核认定后,一次性给予8万元/家的补助;对正常运营的县内旅行社驻外分社当年度招徕游览千岛湖景区达到2000人次及以上的按照旺季12元/人、淡季28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优惠票、儿童票、特惠票奖励减半,赠票、免票不计奖励。县文广旅体局将对分社开展不定期抽查,一经查实未正常运营的,取消分社全年奖励。
15.鼓励市场促销。①参加省、市及本级文旅体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市场促销活动(不含旅行商年会)的县内旅游企业,江浙沪皖赣闽地区奖励1000元/次,江浙沪皖赣闽以外地区奖励2000元/次;年度累计奖励最高2万元/家。②鼓励乡镇、旅游企业自主开展外出营销活动,视活动规模、传播效果等影响力分别给予3万、5万、10万元奖励。
16.鼓励旅游展销。在旅交会或展览会上设立千岛湖旅游展台的县内旅游企业,奖励展台所需费用的50%,年度累计奖励最高2万元/家。
17.鼓励新媒体营销。①县内企业或者自媒体,宣传推广千岛湖旅游的微信、微博经事先申报(合作媒体除外),单条原创微信阅读量达到10万+,奖励1万元;达到6万+,奖励0.8万元;达到4万+,奖励0.5万元。单条原创微博(文字+图片或视频)阅读量达到50万(含)且评论量达到300条(含),奖励1万元;阅读量达到30万(含)至50万且评论量达到200条的,奖励0.8万元;阅读量达到10万(含)至30万且评论量达到100条的,奖励0.5万元。(具体按照淳政发〔2017〕6号文件执行)②县内企业或个人(合作媒体除外),将原创千岛湖旅游相关的抖音短视频,推送给“千岛湖旅游”官方抖音号并首发,录用奖励500元/个(播放量达10万及以上,额外奖励1000元/个;播放量达100万及以上,额外奖励1万元/个);通过抖音短视频,宣传千岛湖旅游的企业或个人(合作媒体除外),播放量达10万及以上,奖励500元/个,年度累计奖励最高2万元/家(或个人)。③鼓励各乡镇及县内旅游企业积极开展新媒体事件营销,视活动传播效果、宣传效果等影响力按1万、3万、5万元不等的标准予以奖励。
(六)旅游综合奖励
18.鼓励比先争优。①给予当年度输送纳入统计范围的全域景区游客量总量达到1万人次及以上(其中游览千岛湖景区6000人及以上)的县外旅行社(不含杭州、黄山一日游)及电商平台1万元/家的奖励(不超过10家);②给予当年度地接纳入统计范围的全域景区游客量在3万人次及以上(其中游览千岛湖景区2万人及以上)的县内旅行社3万元/家的奖励(不超过10家);③给予年地接千岛湖景区游客量1万人次及以上,且积极参加各类促销活动的营销员5000元/人的奖励(不超过10人)。
二、操作细则及认定标准
19.关于第1条招引过夜游客政策的认定:享受政策对象以与县文广旅体局签订合作协议为准,按照协议要求提供:?每批次团队的最终团队计划单(注明行程、住宿宾馆名称);?游湖发票复印件(抬头为享受政策对象);?住宿发票复印件(抬头为享受政策对象,必须在团队返程后7日内开出,按团结算,多团共用一张发票无效);④入住酒店盖章的住宿登记表(入住酒店登记系统的登记表,且向酒店报团时,须以享受政策对象抬头报团,以地接社抬头报团无效)。如酒店入住人数与游湖人数不符,以人数少的数据为准。高端、精品酒店认定名单见附件。
20.关于第2条拉动淡季游客政策的认定:县外旅行社分区域人次指标:杭州(含一日游)、上海、南京、苏州、黄山(含一日游)的旅行社、电商平台(以智游宝系统数据为准):1000人;浙江除杭州以外的地市、部分苏南地区(含无锡、常州、镇江)、部分苏北地区(含扬州、泰州、南通)的旅行社:800人;部分苏北地区(含徐州、盐城、淮安、连云港、宿迁)及其他省、市的旅行社:600人;入境市场:200人。
21.关于第3条鼓励会议会展政策的认定:申请会议会展活动奖励须提前2个工作日将详细活动方案(含活动议程、参会代表名单)、会议合同复印件、县内入住酒店盖章的住宿登记表、奖励申请表报县文广旅体局审批,并在活动结束后将视频、照片、住宿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提交审核。符合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或国际协会联合会(UIA)制定的国际会议标准的会议具体奖励金额根据会议规模、影响力等另行研究确定。